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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6日,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,李某接过厚厚的补偿款,再也克制不住。她紧紧握住韩玲的手,眼泪直直地淌下来:“法官,谢谢您!没有这笔钱,我们家日子都没法过了!”
一旁的刘某和钟某也忍不住红了眼,主动上前拍了拍李某的肩膀——这场牵扯三家的土地征收补偿款纠纷,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。
一笔补偿款,让三家人彻底翻了脸

纠纷化解后,李某(左一)紧紧握住韩玲(右一)的手道谢。
事情要从28年前说起。1997年,刘某承包了5400平方米村集体土地,承包期限30年。两年后,刘某将地租给了本村村民钟某,钟某在地上种植了经济苗木。2010年5月1日,钟某与刘某补签了《土地租赁协议》,同日,钟某又与李某签订了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》,将土地转租给了李某。李某向钟某支付转让款19万元,并约定地上物全部归李某。这一租就是15年,自2010年5月至2025年2月,李某在地里搭了十多座温室大棚,一草一木都浸透着他的汗水。
2025年2月,镇政府要征收这片地。刘某作为土地承包人,直接跟镇政府签订了《征收补偿协议书》及《地上物评估申请》。没多久,评估结果出来了:地上物补偿款足足有197万余元。6月,镇政府及村集体组织向刘某发放了上述全部补偿款。
消息一传开,三家彻底翻了脸。钟某先找到刘某,吵着要分补偿款,情急之下俩人还动了手。刘某没辙,便来到银行取出150万元给了钟某,自己留了剩下的。李某听到消息后,直接急哭了:“这地我种了15年,补偿款怎么能没有我的?”
无奈之下,李某一纸诉状把两人告到了法院,要求返还全部补偿款。
二十多年的来龙去脉,在田埂上说得明明白白
看到卷宗的那一刻,韩玲有点头大。厚厚的材料里,承包合同、租赁协议、流转合同叠在一起,补偿款的计算明细也密密麻麻。一笔一笔捋清楚之后,她开始联系三家当事人。

本案部分卷宗材料。
一见面,刘某就带着情绪:“地是我承包的,没有我,哪来的补偿款?我肯定要拿啊!”钟某也不服气:“我从1997年就管着这块地,就算后来转给李某,地上种的东西也有我的付出,凭啥没我的份儿?”李某则翻出这些年的施肥记录、大棚维修单据等,声音颤抖地说:“韩法官,我在这地上干了15年,大棚是我建的,树是我种的,补偿款不给我分,还有没有天理了?”
三方各说各的理,矛盾难以调和。
于是,韩玲直奔镇政府的征收部门,跟工作人员一起翻查征收档案,一笔一笔核对补偿款的构成——哪些是土地补偿,哪些是地上物补偿,温室大棚和苗木分别算多少钱。随后又绕到村里,找到村委会成员和村民,坐在田埂上和大伙儿聊起了这块地的流转过程。“钟某当年租地时,种的是啥树?”“李某搭大棚的时候,有人帮忙吗?”……村民们你一言我一语,把这块地二十多年的来龙去脉说得明明白白。
法庭上,三方都渐渐低下了头
通过走访,韩玲了解到,三个家庭本来非常和谐。孩子们经常在一起玩耍,钟某的爱人和李某每天还一起到村头跳广场舞,有什么事也都彼此知会、相互扶持。但自从补偿款的事出了以后,三家人的关系迅速恶化。好像这笔钱,成了所有人心头共同的刺。
韩玲知道,问题的关键,在于解开他们的心结。
开庭那天,韩玲先让大家看了征收补偿的明细单,又请村委会主任说了当年土地流转的情况。这一次,她没有花太多时间分析法条,而是把补偿款里每一笔钱的由来、该归谁的道理掰开揉碎了讲。从历史上的故事讲到村里的例子,从各家的老人讲到孩子,韩玲将这些年几个家庭之间相互关照的场景一一重现。就这样,三方都逐渐低下了头。
最终,三家人达成了和解协议:钟某自留征收补偿款60.2万余元,返还李某90万元。刘某自留征收补偿款19万元,返还李某28万元。三方都对这个结果非常认可,款项当场履行完毕那一刻,三家人握手言和,都忍不住红了眼。

当事人给韩玲(中)送来了锦旗。
第二天一早,李某捧着一面鲜红的锦旗走进了法院,上面写着“明察秋毫、秉公执法、廉洁自律、正义永存”。这不是韩玲第一次收锦旗,但那一刻,她的内心还是涌起一阵暖流:“那些在我们看来寻常的‘小案’,却关乎几个家庭的切身利益,关乎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和期待。这或许就是我们这个职业的尊荣和使命。”
来源: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
策划:张伟刚 刘曼 王俏 吴凡 陈政
记者:马欣丨通讯员:韩玲
摄影:马海艳
编辑:马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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